关于开展全区高校“助学政策助我成材”
征文比赛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了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从2007年起,国家建立健全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也出台了多项措施,切实保证“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宣扬贫困生通过资助政策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教办厅〔2008〕9号)精神,决定在全区高校中开展“助学政策,助我成材”征文比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中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或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征文主题
自信、自强、自立、感恩、诚信
三、组织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首先在校内开展相应的征文比赛活动,遴选出优秀的作品后再报送我厅参加评选。
(二)征文体裁不限,篇幅限于2000至5000字,思想积极向上,体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畏困难、积极向上、奋发学习、自立自强的精神面貌。
(三)公办本科院校要求每校选送3篇作品,高职高专院校(含民办高校)要求每校选送2篇作品。
四、奖项设置
征文比赛共设一等奖10名,每人奖金1000元;二等奖20名,每人奖金800元;三等奖30名,每人奖金500元;优秀奖若干名。所有获奖作品均发放获奖证书。
征文比赛奖金由我厅承担一半,获奖学生所在高校承担一半,可从高校提取学费收入5%-10%设立的助困经费中进行开支。
五、其他要求
(一)征文稿件格式要求。
1.页面设置:纸张为A4;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2.打印格式:大标题小二号宋体加粗,一级标题小三号黑体,文字四号仿宋。字符间距:标准。
3.作品务必在第一页最上面注明:学校名称、专业班级、 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二)各高校请于2009年4月30日前将参赛征文作品加盖学校公章后寄送至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并将电子版通过广西学生资助网文件收发系统报送。
(三)我厅对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将遴选部分优秀作品推荐给有关媒体进行宣传及编印宣传资料,并推荐参加全国征文比赛。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