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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高中贫困生档案管理系统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2日 点击数:

关于使用高中贫困生档案管理系统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3 17:25:37

      

关于使用高中贫困生档案管理系统

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切实做好我区2008年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高等学校新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200811号)和自治区党委郭声琨书记关于“要切实加强大学生助学政策落实检查力度,确保每位高考录取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就读重要指示的精神,我办开发了广西高中贫困生档案管理系统,并已建立了完善的高中贫困生档案。通过该系统,高校不仅可以了解参加高考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信息,而且能够获取已被我区高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获资助信息,现将该系统的高校端口开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托系统,全面掌握考入本校的区内贫困生源的总体情况

各校要认真阅读“高中贫困生档案管理系统(高校端)使用说明”(见附件1),并在新生入学前,通过广西学生资助网电子政务平台下的高中贫困生系统对今年考取本校的区内贫困生源进行一次总体摸底,全面掌握这部分学生的人数、家庭概况和已获资助情况,为其能顺利入学和进一步资助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继续做好“绿色通道”,确保已建档的区内贫困新生顺利入学

各校要充分认识:我区为高中阶段学生建立贫困生档案,是对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前移和补充。各校为已建立高中贫困生档案的大学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时,要简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即使学生暂时未随身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也要确保这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迅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三、优先为已建档和有特殊情况的贫困新生进行高校贫困生认定和给予资助

各校要结合高中贫困生系统,公平、公正、客观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对于已建立高中贫困生档案和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城填和农村低保家庭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经学校有关部门民主评议和审核后,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认定其高校贫困生资格,并根据相关情况分别给予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资助。

由于今年要启用高校贫困生信息管理系统,我们将于9月中旬组织培训,并正式开放系统。为了便于学校在新生入学时按我们的要求做好相关宣传,现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简要流程说明”(附件2)发给你们,请各校根据该说明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制订出详细的流程说明,向学生做好宣传工作。

 

附件1. 高中贫困生档案管理系统(高校端)使用说明

     2.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简要流程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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