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2008年秋季学期资助信息上报程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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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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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2008年秋季学期资助信息上报程序及要求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6 16:2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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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2008年秋季学期资助信息上报程序及要求
一、填报内容
1.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1)填报08年度秋季的学期初受助名单
(2)填报08年度秋季的9月和10月的当月实际受助学生名单
2.学生资助信息统计基表
(1)填报08年度秋季的9月和10月的基表1、基表2、基表3、基表4
3.学生资助信息统计报表
(1)各级教育局向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统计报表
二、填报要求
1.时间要求
(1)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必须在2008年11月10日前将本级相关受助名单和报表上报完毕。
2.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
(1)凡符合资助条件并已申请通过审核的学生,均要录入到受助学生名单,具体流程如下:
(a)若学生尚未办好银行卡,暂不发放该学生的助学金,且系统相应的“银行卡号”置空,“助学金额”填“0”。
(b)只有待学生办好银行卡后,再将学期初至当月应发的助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该学生,且系统相应的“银行卡号”不能为空,“助学金额”为累计发放的金额。
(c)2008年9月和2008年10月都未发助学金,则2008年秋季的学期初及9月、10月受助学生名单当中的受助金额均填“0”
3.学生资助信息统计基表
(1)各基表间的钩稽关系请参考”国家中职系统08秋季填报数据校验步骤”。
4.其他
(1)凡是要做学籍异动的学校,均要等上级主管部门通过受助名单和统计基表后才能进行相关操作。
附件:国家中职系统08秋季填报数据校验步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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