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以来,广西已全面建立健全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上学有“三大法宝”:一是入学前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新生入学补助,用于支付学费和路费。二是入学时可通过入学“绿色通道”先报到注册,缓交学费和住宿费。三是入学后可借助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解决在校生活费。同时,我区已于8月15日至9月15日在自治区、市、县三级全面开通资助热线电话,并向全区近4万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发送资助政策宣传短信,为学生及家长提供咨询、求助和投诉服务,确保第一时间为贫困学子解决困难。
8月17日,广西教育厅组织驻邕新闻媒体前往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代办点采访,据代办点负责人黄达悦介绍,小董镇代办点于2017年8月1日在小董中学正式挂牌成立,成立的第一个月内就办理助学贷款862笔。今年,代办点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同时优化办理程序,将办公场所划分为休息等候区、贷款咨询、在线申请、材料审核、贷款办理等区域,聘请大学生志愿者做好咨询、注册申请、审核等服务工作,实现一个窗口就可以完成贷款办理的“一站式”办理服务方式。从2016年开始,广西积极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乡镇代办试点工作,使有助学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及家长就近到所在乡镇的代办点完成相关贷款申请手续以及签订贷款合同等事宜。截至目前,广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代办工作已覆盖14个设区市的30个县(市、区)的46个乡镇。
据悉,自2008年试点启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以来,广西大力推动全区14个地市、109个县(区)成立具有编制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2008年至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已累计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136.4亿元,受益贫困学生90万人(216.4万人次),贷款余额85.25亿元,实现发放额全国第一、贷款余额全国第一、受益人数全国第一。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总督学黄华吉在钦州介绍,今年广西还新建立了助学贷款救助机制,对死亡、失踪的毕业借款学生和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毕业借款学生可以申请一次性代偿全部应还本息,对遭遇重大自然灾害类毕业借款学生,患有重大疾病类毕业借款学生或家庭成员以及经济收入仍特别低或失业的毕业借款学生可以申请代偿当年部分应还本息,切实帮助特困借款学生解决毕业后家庭经济困难。



